关于推荐评选2020年度全市科协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区科协,各全市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属各企事业科协、有关学校、科普示范(教育)基地,各反邪教协会: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科协组织团结带领全市科技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不利影响,凝心聚力、勇于开拓、积极创新,在科技助力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促进复工、复学、复产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动我市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新技术推广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政治坚定、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汇聚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力量,市科协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科协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事业单位科协。
2.科协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市各级科协组织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3.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各级科协及所属(联系)的基层组织(单位),乡镇、办事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科普产业园(区)。
4.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市各级科协组织的专兼职人员,科普志愿者(带头人),其他从事科普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等。
5.学会学术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各级科协,科协所属(联系)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其分支机构),企事业科协,院士专家工作站。
6.学会学术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市各级科协,科协所属(联系)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其分支机构),企事业科协,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7.反邪教工作先进集体: 全市各级科协,各级反邪教协会及其基层组织。
8.反邪教工作先进工作者:在全市各级科协,各级反邪教协会组织中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科协工作先进集体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积极推进科教兴汴人才强市战略实施,努力开拓科协或学会工作新局面。
2.领导班子带头坚持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宗旨,实践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团结务实,开拓进取,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或本学科科技工作者中有良好的影响和较强的凝聚力。
3.建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考核标准,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积极推进科协及学会的改革,与时俱进,不断推动科协或学会事业蓬勃发展。
(二)科协工作先进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2.热爱科协事业,积极投身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及科技素质,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比较丰富的专业知识。
3.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勤奋工作,无私奉献。
4.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刻苦钻研业务,善于调查研究,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成绩显著。
5.从事科协工作2年以上。
(三)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1.坚决贯彻落实《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刚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科普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科普工作。
2.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积极开展科普宣传、科普示范、科普管理、科普创作、科技咨询、科技下乡等科普管理服务工作,努力推动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各类科普宣传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
1.热爱科普事业,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在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宣传科技政策、法律法规,从事科普创作、科普理论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帮助群众增产增收,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愚昧迷信等方面成绩突出。
2.具有丰富的科普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科技素养,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想品德高尚,在科普工作中能够有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从事科普工作不少于2年。
(五)学会学术工作先进集体
1.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发展科技事业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努力推进我市科教兴汴战略、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和科技事业发展。
2.遵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市科协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并实践学会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学会工作人员团结、精干、高效、务实,在广大科技工作者中具有良好的影响,具备较强自我发展能力。
3.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团结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积极组织各类活动,在学术交流、科学论证、决策咨询、厂会协作、技术服务、继续教育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4.认真落实市科协工作安排,较好地完成市科协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服务学会、服务会员、服务科技工作者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六)学会学术工作先进个人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学会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学会工作经验和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开拓创新,在学会干部中能发挥模范作用。
2.积极组织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努力推动学科建设,在促进学科发展、人才成长和科技创新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探索学会改革的新思路、新途径、在组织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活动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显著进展。
4.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和科技团体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5.在学会学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七)反邪教工作先进集体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反邪教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开封市反邪教协会章程》,紧密联系团结反邪教人士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和研讨交流活动,研究对策为党和政府提供动态报告和建议,组织开展对邪教受害者的教育、挽救和转化等工作成绩显著。
(八)反邪教工作先进个人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反邪教工作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反邪教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反邪教工作经验和一定的专业知识,在全市反邪教组织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反邪教教育宣传和研讨交流活动,努力为党和政府提供反邪教动态报告和建议,热心参与对邪教受害者的教育、挽救和转化等工作成绩突出者。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1.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真正把科协系统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拔推荐上来。
2.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 对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县区科协和市属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学校、科普示范(教育)基地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并负责公示情况的检查和上报。在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时,事前须按其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信访、综合治理、纪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3.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要附先进事迹材料(500字左右),并填写相对应的《开封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开封市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和审批表使用A4纸打印,各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版),于2021年4月6日前报市科协办公室,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表格请登录市科协网站(http://www.kfst.org.cn/)下载。
联系电话:22735580(办公室) 22735581(科普部)
22735583(学会部) 22735576(反邪教协会)
电子邮箱:kaifengkexie@163.com
联系人:范号锋 周志丹 马世久 李荟
附件:
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开封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3.开封市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开封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3月25日